碑林区:下放后仅一家交了保证金
西安市劳动监察支队碑林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工作去年下放到各区县。下放后,他们区上只有一家项目上交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这是因为区内新开建的项目不多。
他说,保证金只适用于人工工资,不包括工程款、材料费等,而且劳动监察部门对于保证金的启用只对公司,不对个人。
莲湖区:因无约束力 工作难开展
据西安市劳动监察支队莲湖大队相关人士介绍,工资保证金权限下放到区一级后,莲湖区涉及的大部分项目已在市上交过了。“市上管的时候,各项目在向建设部门报批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时,首先要出示向劳动监察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费单据。但这项权力下放后,建设部门在建设审批这些手续时,不再要求项目方提供这项单据了,这对各项目方没有了约束力。这项权力下放后,工作也难以开展了。”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莲湖区目前像城棚改项目有交的,但这项费用都含在居民回迁、工程款等里面,没有分离出交给劳动监察部门。
高陵区:60多家项目交了保证金
据西安市劳动监察支队高陵大队副大队长朱敦介绍,高陵区执行此项规定,是从2013年3月开始,基本绝大部分项目部都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过统计,还未验收骏工的项目缴纳此项费用的有60多家,共缴纳了1600多万元,但没有一笔该款项启用的。一般只要有农民工反映过拖欠工资现象,我们及时跟项目方联系,协商都会很快解决,目前还没有一起需要到启用保证金的地步。”
朱敦坦言,如果项目方不缴纳这项费用,他们也没办法。这跟前期向各项目方宣传政策以及和各职能部门理解、合作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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