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陕西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由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组织的机动车检测企业涨价,涉嫌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已派员到陕西,将协助陕西省物价局在如何处罚、处罚额度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参考,以及指导性建议和意见。
看得出来,国家发改委派员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在“如何处罚及额度等方面”提供指导性建议和意见。某种意义上,这意味着西安27家汽车检测企业涨价涉嫌垄断的定性已经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认可,剩下的仅是“走程序”了——处罚只是个时间问题,疑问只在于处罚的额度。
回头看,发端于去年12月21日的汽车检测费涨价,随着串通涨价证据逐渐曝光,最终将迎来法律的当头棒喝。违法犯罪,自然要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是法治的题中之义。这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不就是在证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吗?要是没有法治的保驾护航,市场就有可能走偏。这里必须要说的是,降价不是目的,反垄断处罚更不是终极目的。一次罚款估计是罚不出一个正常的汽车检测市场的!
毕竟要看到,2013年那次检测费涨价,无疑还带有“政府定价”时代的印记。某种程度上,正是“政府定价”压制了检测企业涨价的胃口和冲动。可从改革趋势上说,汽车检测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无疑是个坚定的大方向,这种“压制”自然是不可持续的。当2015年11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不再列入《陕西省定价目录》,而归入市场调节,实行企业自主定价之时,这于对涨价渴望已久的汽车检测行业来说,真的是摆在眼前的机会,以至于把基本的法律和规则意识都抛到了九霄云外,通过相互串通,联合签订“价格攻守同盟”,很显然,这样的涨价严重背离了市场的逻辑和轨道,偏离了改革的初衷,是不能也不可容忍的。
这其间,一方面,市场自身的力量还很脆弱,本应“起决定性作用”但却有心无力;另一方面,汽车检测企业涨价的欲望和冲动又很强大,不服从市场不说,还伺机与市场争夺价格形成的“决定权”。所以,从长远看,这次西安27家汽车检测企业涉嫌垄断的涨价行为,只能算是汽车检测领域开启市场化之路遇到的一次风浪,相关部门的介入和呵护,并没有从实质上改变市场还依然脆弱的地位和局面,这才是巨大的隐患和考验。
也就是说,在“市场”真正成熟起来之前,在经营者能够唯法律和市场马首是瞻之前,各种形式的违法涨价可能还会反复,因此,必须要提醒相关部门的是,“市场”的成长注定需要一个过程,当然任重道远——既不能让守法的经营者吃亏,更不能让违法的经营者蒙混过关。
(相关报道见A02、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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