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闫劼记者高乐)因抢劫获刑,在服刑期间脱逃,事隔18年后主动投案。6月29日,宝塔区人民法院以脱逃罪判处被告人杨新利有期徒刑两年,余刑3年10个月零2天,最终决定执行刑罚4年又10个月。
1994年7月,杨新利因犯抢劫罪被交付延安监狱(原姚家坡农场)执行刑罚。1996年11月24日,因管教生病,杨负责为其打吊针时,趁其睡熟之机逃跑。脱逃
后,杨先后在烟台市、蓬莱市、西宁市等地改名换姓,以打工和经营小本生意谋生。2014年12月20日,杨在家属陪同下,来到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脱逃的犯罪事实。
宝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新利在服刑期间,不能认真改造,趁机脱逃改造场所,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已构成脱逃罪,依照《刑法》相关条款作出如上判决。
新闻推荐
●寇润民(右)上门给养殖户传授蘑菇养殖知识寇润民是黄陵县小有名气的蘑菇养殖带头人,种植大棚蘑菇十多个年头,从一个门外汉到半个土专家,一路走来有喜有忧,人们都会亲切地称他为“蘑菇大王”。信心也是...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