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市区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缓解市区以及经济开发区道路拥堵情况,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榆林市道路交通实际,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对过境大型货车进行分流,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型货车禁止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北过境全线(石圪塔大桥至碾庄沟口);(二)210国道流水沟门至姚店大桥桥东。二、绕行路线:
(一)由吴起、志丹、安塞方向驶向榆林、延川、延长、子长方向的货运车辆,由高速路北口进入,南口驶出,经东过境通行;
(二)由吴起、志丹、安塞方向驶向铜川、西安、甘泉、南泥湾方向的货运车辆经包茂高速延安北入口上高速公路通行,禁止驶入过境路通行;
(三)由榆林、延川、延长、子长等方向驶向铜川、西安、甘泉、南泥湾方向的货运车辆,经姚店、东过境路通行;
(四)由铜川、西安、甘泉、南泥湾等方向驶向吴起、志丹、安塞等方向的货运车辆,经包茂高速延安南口上高速公路通行;
(五)由铜川、西安、甘泉、南泥湾等方向驶向榆林、子长、延川、延长方向的货运车辆,经南三十里铺路口、东过境路,行至姚店路口驶入210国道通行;
(六)由榆林、延川、延长、子长方向驶向志丹、吴起、安塞方向的货运车辆,行至姚店后街驶入东过境,经包茂高速通行。
三、其他事项:
(一)运输鲜活农产品、瓜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大型货车,可以正常驶入;
(二)运输建筑材料、货物等确需进入该路段的4.5吨以上大型货车,应当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或直属一、二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
本通告自2015年6月1日实施,特此通告。
延安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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