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渺)记者2月9日从西安市纪委获悉,西安市又通报两起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分别为:
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王建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30万元,严重违纪违法,经新城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区人社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莲湖区人民法院(异地审判)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水寨村原主任杨东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严重违纪违法,经韦曲街道党工委审议并报长安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长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新闻推荐
赵正永在省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 严守党的规矩夯实两个责任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娄勤俭马中平孙清云等出席
2月10日上午,省委书记赵正永出席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并讲话。本报记者母家亮摄2月10日上午,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西安举行。本报记者母家亮摄本报讯(记者董渺)2月10日上午,省委书记赵正永出席省纪...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