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月娟)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实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后,原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可参加3月22日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
在西安市参加过“省考”或具有西安户籍,教育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考试科目未全部通过人员,均可参加本次清考报名。申请人员可于1月19日至22日登录西安市招生考试网报名;1月21日至24日,需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进行现场审查。
记者了解到,2015年全国统一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因此,省考清考政策涉及成绩有效期的均截至2015年底,自2016年1月1日起省考成绩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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