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政)近来,延安街上出现许多兜售手机的人,声称手机为贼货或者为其他不法渠道所得,便宜处理。有人购买后发现,所买手机却是模具不能用。律师认为,买卖双方都存在违法行为,买卖合同无效。
记者在美美商城门口、美尚城门口、东关大桥广场、解放剧院广场等地方发现有男子问路人:“要手机不?”见路人没反应便匆匆离开。
在东关大桥广场一花坛旁,一位大约30岁左右的男子向记者兜售手机。记者问:“什么手机?”
该男子神秘地将记者拉到一边说:“你想要啥的,我都能帮你搞到,我这儿有iphone5、note2。”
记者:“iphone5怎么卖?”
男子:“你先看货。”随后该男子拿出一部9成新的黑色iphone5给记者,并给演示了该手机的功能。记者检查了手机的各项功能都正常,确实为iphone5。见记者对该手机较为喜欢,且有购买意愿,该男子便说:“实话告诉你吧,兄弟,这个手机是我今天上午刚在百货大楼偷的,想要的话我便宜卖给你,我现在是急着用钱呢。”
记者:“那要卖多少钱?”
男子:“你看的给么,差不多就行。”经过一番商量,该男子答应以800元的价格将该手机卖给记者,记者以身上没带现金为由借故离开。
曾经在街上购买过手机的郝先生说:“因为贪图便宜,自己在街头以300元的价格买了一部手机,谁知买回去后却发现是手机模具。仔细回想,自己给完钱后,那个男的说要取出自己的手机卡,实则已经将手机掉包了。”
西安汉廷律师事务所的张焱律师说,从交易双方主体、交易地点、交易价格和交易惯例等四方面来看,交易双方都存在违法行为,所以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由于受害人本身也存在违法行为,所以很多人不会选择报警,而且卖主在交易后也难再找到。希望人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小便宜,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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