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旋)手段极其残忍,为了钱财不惜伤人性命,一个无恶不作的犯罪团伙被泾阳警方打掉,可团伙中的重要嫌犯逃脱,泾阳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终于将在逃嫌犯曾某抓获,搜出了猎枪、仿真枪等危险物品。面对警方询问,曾某交代了他的犯罪行迹。
2010年,泾阳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持枪抢劫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等人被抓获后已依法判刑,但案犯曾某一直在逃。另据掌握,曾某还涉及其他命案。对此,泾阳县公安局十分重视,安排由刑侦、打黑等部门全面摸排有关线索。
“秦安·刑侦1号”行动开始后,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对逃犯曾某的抓捕工作。经过艰苦努力,该局打黑大队于7月4日在三原县将逃犯曾某抓获归案。随后,又从他在燕王乡马桥村的家中搜出单管猎枪一支,仿六四手枪一把,小口径子弹5发,六四子弹14发(子弹均有拼装痕迹),散弹3发,弹壳5枚(均无底火),底火172个,钢珠32颗,黑色颗粒状火药1包。
经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曾某对其参与持枪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曾某交代,2004年左右,曾某雇佣并伙同周某(外号周犊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将泾干镇县前村王某砍死在泾阳县城中心街;2004年8月10日,何某伙同吕某、王某等三人从西安市大明宫市场附近一歌舞厅,将女青年郭某骗至泾阳县城北关一家足浴中心非法拘禁十天。期间,曾某、董某等十余人对郭某进行殴打、辱骂、并多次实施轮奸;2005年1月4日凌晨,曾某伙同周某、张某、樊某等人持自制手枪、匕首等凶器闯入西渭高速管理处加油站,杀死1人,杀伤1人,并抢走现金一万元;2006年11月25日晚,曾某伙同王某等四人用车将一名女子拉至泾阳县云阳镇樊尧村一旅社内强奸;2009年1月份,曾某许诺崔某、赵某二人如果将李某某杀死,将给每人五万元报酬。后曾某伙同赵某购买杀猪刀两把,并多次进行踩点,2009年1月16日晚,按照曾某安排,崔某伙同赵某在泾阳县泾干大街一家饭馆门口持杀猪刀刺杀李某某,李某某奋力反抗,其背部、肩部被戳伤,崔某等人仓皇逃走。经鉴定,李某某所受的伤为轻伤。几个月后,曾某持左轮手枪在泾干湖公园枪杀李某某未果,抓捕中曾某脱逃;2010年3月初,王某伙同曾某、赵某等人以和王某商谈贷款事宜为由,将王某从泾阳县哄骗至三原县城,后三人又驾车将王某强行带至三原县陵前镇墩台村附近的野外,持枪威胁、恐吓王某,先后向其要走现金五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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