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志杰)近期,各地因各种原因导致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蓝田县警方日前公布近年来蓝田县境内多起森林火灾案例,警示群众安全用火。
记者注意到,在警方公布的20起案例中,多数火灾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引发,不少都与上坟、烧荒等有关,其中葛牌镇一人因上坟烧纸引发山火被判刑8个月。部分案例如下:
2020年2月21日,史某兴用打火机将蓝桥新店子村一组坡上荒草点燃,不慎引起火灾,过火面积86.5亩。因史某兴未达过失引起火灾刑事年龄,蓝田县公安局王顺山森林派出所对史某兴给予行政处罚。
2019年4月5日,尤某盼在蓝田县厚镇韩坪村五组小坡处,使用明火上坟烧纸,引发火灾。蓝田县公安局终南森林派出所依法对尤某盼给予行政处罚。
2019年3月27日,魏某民来到蓝田县焦岱镇蔡家坡村桃花岭西边烧纸钱时不慎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蓝田县公安局焦汤森林派出所依法对魏某民给予行政处罚。
2013年3月24日,张某坤在葛牌镇十字村七组阳湾地里干活期间,擅自点火烧地边堆放的干草,不慎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44.7亩。案发后,张某坤被蓝田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查处。后经蓝田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坤犯失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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