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十一个人今天都来了,大家都要当面谢谢王法官,谢谢执行二庭的每个人为我们追回血汗钱。”“对,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的事你们可没少跑路……”孙某某激动地说道。这是近日发生在蓝田县法院执行二庭办公室的一幕。
原来,孙某某等11人曾参与蓝田县环山公路修建工程,劳务费虽然已经法院判决确认,但工程承包方迟迟不予支付,该案遂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法官接到案件后,按照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的指令立即启动执行程序,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西安某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早已歇业,公司负责人也因其他案件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另一被执行人陈某某亦是债务缠身,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看到申请执行人为了给孩子交学费来催案的渴望眼神,办案法官心急如焚,决定再找被执行人陈某某谈谈,并从中得到了重要线索,西安某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曾给其发包方交纳过保证金。抓到这一线索,办案法官立即带领书记员赶赴工程发包单位核实,确有此保证金,办案人遂要求扣留并提取该保证金,但发包单位以工程未验收不能退为由提出了执行异议,异议审查结果是只能冻结发包人账里的保证金额,发包人又申请复议,复议结果是维持异议审查结果。冻结并不能解决本案的实质问题,申请执行人仍然无法拿回血汗钱,鉴于此,蓝田县法官多次往返于发包人和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最终法官的诚心打动了他们,发包人愿意自掏腰包在工程未验收的情况下,先行垫付被执行人的保证金,使农民工的血汗钱得以全部讨回,才出现了上述一幕。
蓝田县法院为十一名农民工讨回工资,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王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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