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曌琼见习记者刘印)12月28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印发。《意见》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实现住宅装修与土建安装一体化设计,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意见》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不含蓝田县、周至县)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除拆迁安置房以外的住宅建设项目实行全装修;蓝田县、周至县根据实际确定实施全装修的新建住宅项目范围,但全装修总施行比例不低于新建设住宅总面积的50%,此后逐年递增,2021年后达到100%全装修建设。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住宅用地的建设项目,可延用原审批规定的建设方式开发,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对住宅建设项目按全装修标准进行统一的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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