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西安市举行的《西安市剿劣水三年行动方案暨2018年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安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从现在起到2020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全面消除西安境内劣Ⅴ类水体,渭河西安段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全市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绝不把劣Ⅴ类水带进小康社会。
2017年,西安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河段359条,清理垃圾150多万方,铺设管道177.5公里,封堵非法排污口519个,乱倒乱排现象基本消除,“垃圾河、黑臭河”治理取得阶段性胜利。2017年8月,西安以高分顺利通过国家水利部和陕西省政府联合组织的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为进一步推进河湖治理,按照“一年治污水、三年剿劣水、五年全治理”的总体目标,西安市委市政府结合河湖实际,制订了《西安市剿劣水三年行动方案暨2018年工作方案》。
为顺利实现三年剿劣水目标,西安重点实施十大剿劣水工程,瞄准河湖存在的具体问题,拉出清单,制订针对性对策措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
为了推动剿劣水十大工程顺利实施,西安成立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建委、市农林委等七个部门还分别制订了《剿劣水三年行动方案暨2018年工作方案》。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农村污水治理正式起步于2017年,相对于杭州市80%、成都市70%以上的覆盖率,西安市27%的覆盖率明显落后。
根据方案安排,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1140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每年治理380个行政村),到2020年,确保60%以上的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同时,蓝田县、周至县要创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阎良、高陵、长安、临潼、鄠邑区要创建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区。西咸新区和国际港务区,每年完成20%以上的治理任务,确保三年完成60%以上。
“我市农村污水治理存在很多困难,一是起步晚、底子差。二是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初步测算,农村污水治理三年行动约需要88.6亿元(不含西咸、港务区)。”据西安市水务局局长贾生林介绍,西安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采取“以城带村”“以镇带村”“村联村”等方式,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实施。
“环保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点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对于超标和超总量的水污染排放企业将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整治未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将给予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西安市环保局副局长白波透露,2018年,完成市级19个河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监测数据联网。通过水质监测数据考核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据西部网>>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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