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与加油站工作人员一言不合,19岁小伙竟然掏出打火机,点燃了正在加油的摩托车油箱,幸亏灭火及时才没酿成重大事故。近日,小伙因放火罪被蓝田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5年7月3日下午,蓝田县九间房镇一家加油站里驶进一辆摩托车要加油,可后面发生的事让人始料未及。据加油站工作人员文某说,骑摩托车的小伙骂了她,在她拿着加油枪往摩托车跟前走时,小伙又说“我就把这给点了”。她把油枪插进摩托车油箱,很生气回了句“你点”,没想到,小伙从身上掏出打火机,真的将正在加油的油箱点燃,火苗蹿起一尺多高。她大声呼喊,同事跑过来,用灭火器扑灭明火。小伙扶起摩托车,开着就跑。当日,加油站存储汽油15吨柴油17吨。今年3月12日,小伙被西安铁路警方抓获。经查,小伙姓许,案发时还不到20岁,4年前曾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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