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丹丹)7月19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律系师生到鄠邑区法院草堂法庭观摩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庭审。庭审后,主审法官与师生们一起说案情、释法理、谈感想,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深度互动,法校合作实践教学取得良好效果。
原告崔小利(化名)诉被告崔大路(化名)、王明(化名)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案,由宫美安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崔小利是某单位临聘人员,多年前其单位为内部职工建福利房,崔小利从该单位另一职工处联系到一套房屋并决定购买,但其后的缴款手续均显示为其父崔大路所办理,该房后来也一直由崔大路居住。2018年1月22日,被告崔大路与被告王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以38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明。崔小利发现后,向鄠邑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两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将房屋返还给崔小利。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主审法官主持下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庭审结束后,草堂法庭庭长宫美安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师生就案件庭审过程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交流。同学们根据所思所想,充分发表对案情的分析意见,并就法律疑难问题向法官提问。
本次庭审观摩是鄠邑区法院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携手共建法律教学实践及法官教育培训基地后首次开展实践研学交流,法校研学实践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接下来,鄠邑区法院还将在审判实务、模拟法庭、普法宣传、理论研究等方面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开展深层次合作,持续推进法院与高校深度交流,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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