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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 原点周刊 暑期溺水之殇 2011年以来西安地区溺亡人数超500人 未成年人溺亡比例近70%,多为8~17岁 今年已发生25起溺水事故……

来源:华商报 2017-07-17 02:25   https://www.yybnet.net/

昨日,户县甘亭街办穆家庄西边的涝河里,还有成人带着小孩戏水,而就在半个月前,一个12岁的男孩曾在附近溺亡华商报记者 黄利健 摄

生命只有一次 溺水只差一念

>>溺亡事故分析

多发地点:泾河、渭河、沣河、涝河、灞河、浐河等十多条河流西安周边各大水库、秦岭各个峪口、渠道、堰塘、涝池等

多发时间段:夏季、周末或者饭后休息时间段未成年人溺亡主要集中在暑期

>>悲剧为何频发?

六大主观因素:无知危险、无视警示、好奇心理、侥幸心理恐惧心理、技能缺失

六大客观因素:水下复杂、不明深浅、不明流速、河床漩涡突发意外、巡防薄弱

>>评论:防溺水事故能否借力河长制

>>痛点

“有一个娃他爸以前从来都不喝酒,自从失去儿子,5年来,几乎是天天借酒浇愁,心里难过呀!”

——一名不愿具名的村民

“我娃(如果)现在还活着的话,暑假过完就该上高三了,明年就要考大学了……”

——一溺亡孩子的母亲张小贤

“一家三个表兄弟死亡,不论是谁,都不愿意在留在这个伤心地。”

——一北陶村一位村民

暑期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高发期。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1年以来,西安地区各条河流、水库等溺亡人数超过500人,其中未成年人近七成。而每一条生命的逝去,都是一个家庭的崩塌以及家人的无限悲痛。

而这样的场面一再上演:溺亡事故地点周围尽管设有警示标志,但经常是这边发生溺亡悲剧,公安、消防等救援人员忙着搜救,而游泳者却无视悲剧、无视警示仍我行我素。

专家指出,近年来,因野外游泳引发的溺亡,已成为中小学生暑期非正常死亡的“杀手之一”。在此,我们梳理了西安近几年发生的部分溺亡事故,回访事发地、走访亲属及相关人员、梳理数据、分析原因,希望以此提醒相关部门以及家长:孩子放暑假了,安全却不能放假!

户县西宁村村南(2008年)

同村4少年涝河游泳溺亡

溺亡者:刘××,15岁,当时上初一;刘××,10岁左右,当时上四年级;刘××,10岁左右,当时上四年级;刘××,10岁左右,当时上四年级,这4人都住在户县甘亭街道西宁村。

溺亡地点:涝河户县西宁村村北

溺亡时间:2008年7月5日

溺亡原因:在村南涝河桥段游泳时溺水身亡

家庭情况:4人中有一人为家中独子,其余三人有兄弟姐妹

2008年7月5日下午,户县甘亭街道西宁村4少年在村南涝河桥段游泳时溺水而亡。目击者称,他当时到河边散步,看到一个孩子浮出水面便下去救。孩子溺水的地方水深至少2米,等他下水把孩子捞上岸时,孩子已不行了。随后他叫人打捞出其余3名溺水少年,因溺水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4人全部死亡。

>>事发地回访

村民称有小孩仍偷偷到河边玩水

今年7月6日,华商报记者在西宁村打听此事时,有村民表示当时去世的4个孩子中有一人是独生子,他的父母之后再没要孩子,另外3个孩子家里都有兄弟姐妹。在一位年长村民指引下,记者找到位于距离主路有几百米的事发地点,该处河道水面上有不少漂浮物。

附近村民表示,由于河道里水质差,成年人不会到河里去游泳,不过个别不听话的小孩还是会偷偷到河边玩水。村民们希望有人看到小孩在河边玩水,立即要把孩子劝走,以免发生意外。

临潼安屯村积水壕(2012年)

妈妈悄悄藏着儿子四五岁时的照片

溺亡者:赵某,男,13岁,西安市临潼区栎阳街办安李村人,生前系当地小学六年级学生。

溺亡时间:2012年夏季

溺亡地点:距家约两公里的临潼区交口街道安屯村一个积水壕

溺亡原因:水边玩耍不慎落入深水区

家庭情况:爷爷奶奶均年近七旬,体弱多病,父亲农闲时在外打零工,母亲操持家务,11岁的妹妹正上小学。

“出事那天傍晚,梁家和赵家发现娃放学没回来就到处寻找,”老村支书陈光辉记得很清楚,当时村干部发动村民们寻找,栎阳派出所民警也帮助寻找,,但直到第二天下午一两点,仍未见娃的踪影。后来听同村的几个同校几个孩子说,放学时远远看见两人沿着学校旁的斗渠向南走了。

当时,大家都急忙沿着那条路寻找,在积水壕水边发现了孩子的衣物和鞋。“娃会不会掉下去了?”搜救人员在积水壕打捞搜寻,起初用铁耙、竹竿等搜寻未果,后来用4台水泵连续抽水,但因水量大收效甚微。后来,雇来一辆大吊车将一台大型水泵拉到积水壕一同抽水。孩子失踪第三天的凌晨5时,在水里发现遇难孩子赵某的遗体。20分钟后,梁某的遗体在距赵某20多米处打捞上来。

“娃在世的话,今年都19岁(虚岁)了。”7月5日,提到儿子赵某,43岁的赵东峰眼圈顿时红了,“唉……伤心的(往)事……不愿意再提……”他的妻子杜红娟一声不吭,在一旁低头落垂泪。

赵东峰说,他闲时到城里打零工维持生计,妻子在家里照顾老人和正在上小学的11岁女儿。

“怕老人和娃他妈伤心,娃以前用过的东西都烧了,包括照片。”赵东峰痛苦地说。此时,妻子杜红娟抬起头,泪眼朦胧蒙蒙地望着丈夫,小声说:“我有一张……”。

“这是娃四五岁照的,我偷偷留下来的,娃他爸都不知道。”几分钟后,杜红娟到卧室取来一张儿子的照片,照片里虎头虎脑的小赵,一副农家孩童打扮,透出一种机灵劲儿。

当把话题转到赵某的妹妹时,赵家人眼神里闪烁出希望。

赵某溺亡时,他的妹妹刚6岁,如今也在赵某生前就读的小学读书。赵东峰说,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女儿能考上大学,走出农家。

>>事发地回访

水域变小近年再无学生在此玩水

因天旱少雨,该积水壕由原来广阔水域面积变成如今很小的积水壕,水域面积严重缩小,水较之前变浅,最深处约两三米,周围生长着阴翳蔽日的郁郁构树。

溺水事故发生后,积水壕属天然积水壕,周围无警示标志,无专人管理。由于水域缩水,近年来的夏季,再无学生在此游泳或玩水。

临潼区某水库抽水站漕渠(2012年7月)

上高中的儿子溺亡

父亲天天借酒浇愁

溺亡者:李某,男,18岁,生前系临潼某高中高三学生;冯某,男,17岁,生前系临潼一所高中学生,二人都是西安市临潼区某村人

溺亡时间:2012年7月下旬

溺亡地点:临潼区渭河南岸某水库抽水站漕渠

溺亡原因:与伙伴相约去水库玩,其间,冯某溺水,李某等人下水施救,李某与冯某均不幸溺亡

家庭情况:李某:父母年过五旬,姐姐在西安工作

冯某:父母年过五旬,有无兄弟姐妹不详

“这事发生在5年前,7月20几号,三伏天,天气非常热,两个高中学生在水库不幸溺水死亡。”2017年7月13日,在水库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了十多年的民警张博说,他当年参与救援溺亡的两个学生。

“出事地点在水库抽水站的深漕渠,”该水库管理站负责人说,“两个学生溺亡悲剧发生后,水库周边加大了安全警示宣传。”

事发地街办一位负责人说,2012年7月下旬的一天中午,该村四五个孩子相约到附近水库钓鱼、戏水。“当时四五个孩子同乘一辆摩托车,非常危险。”该负责人回忆说,孩子们到了水库边,两三个人下水了,有两个不会游泳就在岸上。

据事发时与冯某、李某同行的伙伴讲述,当天几个同学在水库浅水区戏水玩耍。冯某不慎落入深水区,在水里呼救挣扎。见状,李某与一个同学就去救他。因该同学水性不太好发生溺水,李某用力推这个同学上岸后,又去救溺水的冯某。然而,在快接近冯某时,刚学会游泳不久的李某突然出现溺水状况。岸上其他同学见状赶紧高声呼救,水库对面一名20多岁的男子赶过来相救时,水面上已不见李某、冯某的踪影。

报警后,民警和当地街道、村子和孩子们的亲友闻讯赶到现场,经过40多分钟搜救和打捞,李某、冯某先后被救上岸,但都已停止了呼吸。

知情者透露,悲剧发生后,救人溺亡的李某家人悲痛万分,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能给孩子申报见义勇为奖项。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在水库严禁的区域内一起戏水发生悲剧,不属见义勇为范畴。

随后,李某、冯某家长先后将水库管理方诉诸法庭。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水库等属于泄洪工程枢纽,非营利性水上景观,并且各类安全警示标识和设置有铁栅栏等防护设施。根据相关规定,行洪区和人工河道,包括水库的深漕渠等均是作为行洪输水通道的河道,不是供行人使用的通道,也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等供公众活动和集散的公共场所。

经法庭调查,两名溺亡中学生家长请求水库管理方赔偿的诉求,法庭未给予支持。

“两个溺水身亡的娃原来关系很好,两家大人的关系也都很好。”当地村民叹息说,自从孩子出事后,两家大人关系明显不如以前了。

“有一个娃他爸以前从来都不喝酒,自从失去儿子,5年来,几乎是天天借酒浇愁,心里难过呀!”一名不愿具名的村民痛心地说。

>>事发地回访

近两年再未发生学生溺亡事故

7月7日中午2时,华商报记者看到,水库工程区设立许多红色、蓝色安全警示标志,周边抽水站漕渠与路面用铁栅栏隔离,未见有人游泳。但水库水域周边树荫下有开车而来的十多名钓鱼者在垂钓。附近人称,水库从2015年到今年入夏以来,再未发生过学生溺水身亡事故。

渭河临潼交口街办营仁村(2016年)

女孩落水男孩施救

俩初中生均溺亡

溺亡者:刘某,女,14岁,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孙赵村人;吴某,男,14岁,西安市临潼区交口街办念杨村人,两人生前系交口初级中学初二学生

溺亡时间:2016年6月18日

溺亡地点:临潼区交口街办营仁村渭河河道

溺亡原因:河道边玩耍,刘某不慎跌落水中,吴某施救时落水

家庭情况:刘某:情况不详;吴某:爷爷、奶奶年过七旬,父亲在外打零工,母亲和姐姐在家务农。

2016年6月18日下午1时,刘某和吴某等同学在交口街办营仁村附近的渭河河道玩耍。期间,刘某不慎掉入河水中,吴某施救时也不慎跌落河水中。当日下午3时,刘某遗体被打捞上岸。19日上午,吴某遗体在下游河水被打捞上岸。

今年7月6日,在交口街道,一村民称,溺亡的两个孩子都是交口初中初二的学生。

据当时参与救援的一位民警说,当救援人员赶到后发现,该段河道因有人挖砂,导致河床深浅不一,根据落水者同学的描述,也无法确定刘某、吴某两人的具体落水位置。救援人员经过40多分钟搜救后,将女生刘某打捞上岸,刘某已停止了呼吸。次日上午,男生吴某的遗体被打捞上岸。

“真的太让人痛心了,两个娃娃去年正上初二,马上就要期末考试呀,谁会想到两个娃同一天溺亡了,放在谁家谁都承受不了。”2017年7月9日,临潼区交口街办一名知情村干部说,吴某“从小就是一个乖娃,学习非常好”,出事后,吴家遭受致命的精神打击。“自从娃不在了,娃的父母都沉默寡言,很少和人说笑。”

>>事发地回访

无人在此游泳或钓鱼

华商报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在交口街办营仁村附近的渭河河道,几乎每隔百米左右,就竖立有“水深危险,远离河道”等字样的警示标志,未见有未成年人在此玩耍。

当地村民称,治理渭河管理站的人经常来巡查,水务局、街办、村上都有人定期或者不定期来巡查,如果发现有在河边游泳或钓鱼的情况就会进行劝阻。

沣峪河道(2016年)

9岁童落水

兄妹施救3人遇难

溺亡者:哥哥,23岁,大学毕业准备参军;妹妹,17岁,将上高三;弟弟,9岁,上小学

溺亡地点:沣峪河道

溺亡时间:2016年8月22日

溺亡原因:疑似9岁孩子先落水,其余两人为救人相继落水

家庭情况:溺亡的哥哥和妹妹是一家人,9岁男孩是亲戚

2016年8月22日晚,距沣峪口约一公里的沣峪河道发生一起溺亡事故,3名溺亡者年龄分别为23岁、17岁和9岁,系兄妹关系。知情人称,事发前3名溺亡者与两名家长到沣峪口玩耍,家长在事发地下游休息,3个孩子一起到事发水潭附近玩耍。当天色渐晚家长准备离开时,发现孩子不见了,最终在水潭旁发现9岁男孩的衣服。最终,3人的遗体在水潭中被发现。

知情人称,3人被打捞上来时,9岁男孩没穿衣服,另两人穿着衣服,有人推测可能是最小的孩子失足落水,哥哥姐姐前去救他时相继落水。

>>事发地回访

护栏加高 仍有游客偷偷下河

7月4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到事发地点走访发现,去年事发时有一条通往河道供水站的小路成为下河的通道,现在从沣峪口往上走几公里的道路上,路边都加做了一人多高的铁护栏,根本无法翻越护栏下河。护栏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挂着一块“水源重地严禁翻越”的警示牌。通往供水站的小路处有一扇门上着锁,门两边几米的距离都涂抹着黄油,防止有人翻越。

华商报记者从水利部门了解到,沣峪河道属于饮用水供水通道,为了保证饮用水的安全,专门在里边架设了护栏。

据了解,每年夏天长安警方都会做各种安全防范宣传,安排民警定期巡逻,街办要求河道所属各村村干部要起到监督防范的作用,驱赶辖区内下河道玩耍的游客,要求所有沿河道的农家乐不得为游客下河道提供方便,但仍有游客躲避监督人员偷偷下河戏水。

库峪河道(2016年)

高考后河道游泳两学生溺亡

溺亡者:李某,男,长安区鸣犊街道人;考;××,男,长安区鸣犊街道人,事发前两人刚参加完高考

溺亡地点:库峪河道

溺亡时间:2016年6月11日

溺亡原因:一学生跳水时溺水,另一学生营救,两人溺亡

家庭情况:其中一人有姐姐,另外一人情况不详

2016年6月11日,长安区杨庄街道库峪河道发生一起溺亡事件,溺亡者为两名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据了解,当时共有6名学生一起到库峪河道玩耍,一名学生从石头上往水潭里跳水时溺水,另一名学生下水营救,在施救过程中两人同时溺亡。

据了解,其中一名溺亡学生李某是长安区鸣犊街办人,参加高考后到杨庄同学家玩。另一溺亡学生也是鸣犊街办人,具体身份不详,有知情人称两人是同学。附近村民表示,发生事故的水潭看着不深,但实际最深处近3米。

>>事发地回访

4男孩在曾发生事故的水潭游泳

7月4日下午1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事发点,发现就在去年发生事故的水潭处,有4名十二三岁的男孩正在游泳,期间还有人专门爬到水潭边的石头上往水潭里跳,而水潭旁边的大石头上清晰写着“水深危险事故多发”,并且从库峪口村上山的路上也有很多严禁下河游泳的警示牌。

就在华商报记者劝说4名学生这里曾发生过事故不要下水游泳时,4个孩子不以为然,其中一个孩子说:“这里水很浅,不会有事的,我们玩一会儿就会离开。”最终,华商报记者对4人“威胁”称,如果不上来就会转告学校和家长时,4人才不情愿地从水潭里上来。

临潼区零河水库(2014年7月)

幼子溺亡后父母外出打工再未回

溺亡者:张某,男,11岁,临潼区零口街办某村人,生前系当地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小张某,男,9岁,临潼区零口街办某村人,生前系西安某区小学四年级学生

溺亡时间:2014年7月上旬

溺亡地点:西安市临潼区零河水库

溺亡原因:水库泄洪区戏水不幸溺水而亡

家庭情况:张某父母亲常年在外打工,哥哥在父母打工地上学

小张某:父母在西安工作,妹妹在西安上学

两个原本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戏水玩耍时,生命瞬间消逝。事发时,两个男孩的父母亲都没在老家,在家照顾两个男孩的奶奶当场晕倒在地。

“孩子没了,把伤痛永远留给了大人……”张某所在村子里一位知情者说,两个小男孩是本家堂兄弟,张某在农村上小学,小张某在西安读小学。2014年7月上旬,刚放暑假,小张某同奶奶回到农村老家过暑假。回到老家当天,小张某就和张某,还有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一起到距村子2公里左右的零河水库玩耍。

“两个娃溺水了,吓得岸上一个小男娃哭着跑回村子喊大人。”公安临潼分局零口派出所一名民警说,当时他们赶到现场后,在两个小男孩溺水的地点搜救,组织村干部和村民们一起打捞。面对两个小男孩冰凉的遗体,闻讯赶来的孩子的亲人们悲痛万分。“那种悲痛的场面,一辈子都忘不了。”一名曾在现场协助搜救打捞的村民说。

事发后,张某父母带着张某的哥哥在商洛生活,多年未回老家。小张某父母在西安工作,其妹妹随父母在西安生活。

“出事地点在水库的泄洪区浅水区,水深有一两米,对孩子来说仍然非常危险。”零河水库管理站长房峰说。

房峰介绍,零河水库深水区七八米甚至更深。水深危险,沿河各个水库均严禁钓鱼和戏水。防汛期水库管理人员每天巡查,发现钓鱼或者游泳或戏水的会及时劝阻,但没有强制权,希望市民们教育孩子,远离水库,遵守制度,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溺水悲剧发生。

>>事发地回访

未见到有人在水库周边游泳

7月7日,华商报记者在水库附近走访发现,每隔一段距离就会立着“禁止下水游泳”等字样的警示标志,记者未见到有人在水库周边游泳。附近村民表示,现在家长都很注意孩子到水库游泳的问题,另外村民发现有小孩游泳的话也会进行劝阻。

沣河沣东新城段(2016年)

5少年沣河戏水

4人不幸溺亡

溺亡者:4名男孩,年龄均十二三岁,其中3人是商洛人,另一人未知

溺亡地点:沣河水坝

溺亡时间:2016年7月20日

溺亡原因:5个孩子在沣河戏水,4人溺亡

家庭基本情况:其中3人是表兄弟,家庭情况不详

2016年7月20日,沣河流域王寺街办北陶村段发生一起4名少年意外溺亡事件。当时共有5名十二三岁男孩一起到河边玩耍,其中有两人是附近村子的,3人系商洛人,3名溺亡的商洛籍少年,父母都租住在北陶村。

当时参与救援的人员表示,3名商洛少年是表兄弟,父母都在西安打工,他们放暑假到西安与父母团聚。事发当天,3男孩与另外两人到沣河戏水时不慎发生意外。

北陶村一位村民称,事发后听说去世男孩的父母便离开了北陶村。“一家三个表兄弟死亡,不论是谁,都不愿意在留在这个伤心地。”

>>事发地回访

有3孩子正在浅水处玩耍

7月7日,华商报记者到事发地附近走访发现,目前,沣河水坝周边正在进行施工,水坝上游的一栋建筑上的广播反复播放着“沣河沿线发生过多起溺亡事故,禁止下河游泳、钓鱼”。另外,在河岸沿线挂了很多“禁止下河游泳、钓鱼”的横幅或警示牌。

下午3时许,华商报记者在水坝下游500米一处浅滩看到,3名成年人带着3名小孩在浅滩处戏水。记者上前劝说“此处太危险,不能下水”,一男子表示,孩子只在浅水处玩耍,不会有事的。该男子称,他住附近,知道哪里水深哪里水浅。

周至裕盛村村北(2017年)

渭河游泳当晚未归

3公里外发现遗体

溺亡者:邵某某,13岁,周至哑柏镇裕盛村人

溺亡地点:渭河周至裕盛村村北段

溺亡时间:2017年6月19日

溺亡原因:邵某某背着家人与3名少年同往渭河游泳,当日未归,第二天同行少年才说出邵某某落水的情况。

家庭情况:家中独子

今年6月18日下午,在渭河周至县哑柏镇裕盛村村北段,4名少年一起到渭河游泳,邵某某当晚没有回家,家长寻找未果后报警。第二天,3名同去少年才说出邵某某落水的情况。

据一救援人员称,由于河道里水流很急,救援队40多人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打捞,在距事发地点约3公里的下游发现邵某某的遗体。

裕盛村一位村民说,邵某某,13岁,上初一,是家中独子,学习成绩不错,挺乖的一个娃。

>>事发地回访

两男孩在附近公园的水塘边玩耍

7月7日,华商报记者来到事发河段,发现事发地点位于渭河桥下水坝的下游,河道宽约20米,水流很急。虽然相关部门将部分下河的路挖断,但仍很难阻止个别人步行下河。

下午1时许,事发河道有一名老人在河边洗塑料袋。河道里有很多石块,看不清河水到底有多深。在河道西边的公园里一处水塘,两名大约十岁的男孩在水塘边戏水,其中一名男孩已将衣服和鞋脱掉。华商报记者提醒两男孩此处水草太多,容易被缠住发生危险,不要下水。两男孩表示,只在岸边玩一会儿就离开,然后两人又继续在水塘边玩耍。华商报记者 程彬 张成龙 摄影 黄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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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户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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