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 长安新闻 高陵新闻 蓝田新闻 周至新闻 户县新闻
地方网 > 陕西 > 西安市 > 户县新闻 > 正文

假释期间再抢劫小伙被判12年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5-06-20 10:2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谢斌)户县的朱某是一名服刑犯人,在假释期间强奸一名女出租车司机,并拍下对方裸照进行威胁。作案后,朱某又抢劫了另外一名女出租车司机。近日,朱某被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款2000元。

2012年,朱某因抢劫罪被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15年1月23日,他被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6年4月12日。

2015年2月2日,还在假释考验期的朱某,在户县电影院前搭乘的姐赵某某的出租车,还指挥赵某某把车开到户县一处水泥路上。朱某在车上采取语言威胁、搜身等方式,抢劫赵某某200元钱。得手后,朱某又用赵某某的围巾勒住对方脖子实施强奸,并拍下赵某某的裸照相威胁。

作案后,朱某见警方没有发觉,两天后,又在户县某路口搭乘另一名的姐李某的出租车,同样将李某骗至一处水泥路上。跟之前一样,朱某在车上采取语言威胁、搜身等方式抢劫李某260元。抢得现金后,他又用车内的螺丝刀抵住李某的身体,威胁称要拍裸照,李某趁朱某不备,打开车门逃离。

户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朱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朱某一人犯两罪,且系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加上前罪未执行完的刑期1年2个月零14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元。

新闻推荐

“八水润西安”工程成效斐然 “水绕汉城”之景逐步实现 未来从汉城湖到北客站可乘船

陕西省最大景观桥灞渭桥建成(资料照片)船在江中走,人在画中游(资料照片)风景如画的周至水乡(资料照片)开栏语2012年,西安市委、市政府将渭北工业区建设、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八水润西安、秦岭北麓生态保护...

户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户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假释期间再抢劫小伙被判12年)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