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卿荣波)这几个月,侯先生一直在为工程款奔波。
侯先生是临潼区一家电子科技公司的负责人,2018年6月,中标了西安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监察委员会的监控安装项目后开始施工,“是给区监察委员会安装监控,整个过程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在实施操作,当年9月13日,监控安装到位并交付使用,12月18日,正式验收通过后开了发票,可合同约定的64.5万元工程款却一分都没支付。”
侯先生说,他有完整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审计报告等,但这钱就是要不来,“每次询问都说还在走流程,态度很好,就是不给钱。”
7月21日,华商报记者看到侯先生和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监察委员会签订的合同,上面标注着工程总金额为64.5万元,施工完成、系统验收合格后两周内支付总额的95%,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两周内支付。
“工人的工资发不下去,还拖欠了供货商的货款,这件事让我的公司陷入了瘫痪。”侯先生说。
记者联系了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一工作人员称,的确拖欠了侯先生的公司64.5万元安装监控的工程款,“这是政府工程,当时知晓情况的领导换了,现在的领导要把项目重新过一遍,钱肯定会给的,需要等政府常务会通过即可。”
侯先生说,他们7个月前也是这么说的,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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