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赵生杰)2019年2月19日,公安高陵分局便衣大队电话急促地响起:“鹿苑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
现场位于城区阳光小区附近,周围的车辆停放比较集中,受害人车辆的车玻璃被硬物击碎后,犯罪嫌疑人将车内价值20000余元的高档烟酒盗走。民警赵鹏康经过大量调取监控未见有嫌疑人进出大门的迹象。赵鹏康大胆地分析,将监控范围扩大,嫌疑人极有可能是从小区西边翻墙进入小区。果不出所料,赵鹏康的判断是正确的,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过程在民警面前暴露无遗。
随着侦查方向的明确,民警赵鹏康、刘星、徐建、郭辉对嫌疑人逃跑的路线进行追踪,发现嫌疑人进入一家酒店后再没有出来。民警对酒店的住宿信息进行调取。一个叫李某(男,38岁,西安市高陵区人)纳入民警的视线。通过比对,基本确定与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相符,令人兴奋的是嫌疑人正在酒店内休息。经过简单的部署,民警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昏昏欲睡的嫌疑人李某抓获,现场缴获被盗高档香烟、茶叶以及作案工具。
通过审讯,李某交代了他2月19日凌晨在高陵区阳光小区内以敲击汽车玻璃的方式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负责审讯的赵鹏康反复利用嫌疑人的弱点各个攻破,不断深挖,最终落实了李某用同样的手段先后在高陵区、西安市周边作案10余起的犯罪事实。
案件虽然破获,但是盗窃的大量财物并没有落实,嫌疑人李某对销赃渠道的供述也是闪烁其词。民警赵鹏康、刘星凭借敏锐的侦查嗅觉意识到他肯定在说谎,赃物极有可能销往高陵。通过调取城区周边监控,一分一秒的观看,一个嫌疑人与一名骑电动车男子接头的细节被民警定格。随后民警在周围1公里进行摸排时,在一菜市场的烟酒店门前意外发现一辆与视频内相似的电动车。随即民警将店主周某(男,36岁,河南省夏邑县人)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周某交代了其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手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被盗高档烟酒的犯罪事实。同时,民警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在政策感召下,嫌疑人周某交待了另一名销赃的同案人员。
审讯得知,另外一名销赃嫌疑人胡某(男,31岁,河南夏邑县人)系周某同乡,从事烟酒回收生意多年,反侦查意识极强,冒然抓捕及有可能出现意外。大队研究由民警赵鹏康乔装打扮成一名买家,取得其信任后,便衣大队组织好警力,由民警赵鹏康在一家酒店内与胡某接头,很快将胡某当场抓获。胡某的落网标志着“2·19”系列案件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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