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高陵区鹿苑街道李某于以130亩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为抵押获得贷款150万元,由高陵区三阳农村产权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贷款资金总额80%的担保,合计120万元。2018年,因市场原因此笔贷款形成逾期不良。随后高陵区启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基金,由三阳公司对该笔贷款总额的80%即120万元向银行进行代偿,成为高陵区首个“两权”抵押担保基金代偿不良贷款成功案例。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高陵试点“两权”抵押贷款
为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的232个试点县(市、区)和59个试点县(市、区)分别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贷款抵押试点。西安市高陵区被确定为试点地区。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展3年来,高陵区先后设立了5000万元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基金、5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和500万元收储基金,出台了《“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抵押担保基金管理办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不良贷款处置管理办法》和《收储基金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三个基金,六个办法”共同形成了高陵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从事前风险防范到事后风险补偿、以及贷款管理和抵押物处置等各个重要环节的完整链条。“六个办法”中的《高陵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三阳农村产权融资担保公司具体负责办理农村贷款担保业务并对担保基金进行管理,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三阳担保公司对贷款额的80%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对贷款额的20%承担风险。”
为“两权”试点的不良贷款处置探索出有效路径
近期,高陵区首例“两权”抵押担保基金代偿不良贷款正式完成,这也是自陕西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来,首例“两权”不良贷款由财政担保资金进行代偿的案例。据悉,高陵区财政担保基金的成功代偿,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借鉴意义:一是弥补了试点机制中担保基金代偿的案例空白;二是在已经成功探索抵押物收储和网络公开拍卖两条实践路径的基础上,为“两权”试点的不良贷款处置探索出又一条有效路径;三是解除了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增强了金融机构参与农村改革试点的信心和积极性;四是缓解了借款人的债务压力,为借款人信用重造提供了机会。华商报记者 赵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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