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随着供暖日期的临近,西安市高陵区泾渭馨佳苑的业主们越来越着急,他们不知道小区能不能如期供暖,对1平方米7.53元的价格也有意见。
小区拟用天然气锅炉供暖
正公示价格
11月3日,有该小区业主向华商报反映说,小区现在准备使用天然气锅炉供暖,但价格定的太高。“市政供暖5.8元,我们小区要7.53元,温度还不能保证。”据业主们介绍,小区最早是2015年交房的,现在共入住600多户,今年是第一年供暖。
关于供暖方式,业主们的合同约定也不一样,有的业主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市政集中供暖,有的业主购房合同上就没有了“市政”俩字,变成了集中供暖。“我2016年买房的时候,问售楼部就说是市政集中供暖,但合同上并没有标明市政。”3号楼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现在这就成了“哑巴亏”,之前几个采暖季都没有供暖,今年小区盖起了天然气锅炉,最近物业贴通知,供暖价格是每平方米7.53元,大家觉得实在是太高了,而且对供暖温度、供暖时间也没有明确说。
在物业所贴通知上,综合天然气、水电、人工费用,公示了供暖成本,入住率50%以下,7.53元;入住率50%-70%,7.224元;入住率70%以上,6.816元。并说明,物业前期注水排查小区大约供暖户221户,为小区总户数的三分之一,入住率越小散热量越大,热损耗越大,锅炉能耗增大用气量就相应增加。但在这份通知上,没有标明是否24小时供暖。
物业称入住率仅三成
最低按6.8元收取
对此,该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入住率只有三分之一,这样供暖成本就很高,空置房多,供暖质量也会受影响。按规定小区入住率达到60%才供暖,但小区入住的业主们都要求供暖,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因此开发商决定供暖。目前决定按照最低的6.8元收取供暖费,这样肯定会赔钱,温度则参照市政供暖最低达到18度。那么,是否像市政供暖一样是24小时供暖呢?对方没有明确回答。
对于业主反映购房时市政集中供暖的承诺,该工作人员说确实有几位业主的合同中标注的市政集中供暖,但大多数业主合同中都标注是小区自备锅炉集中供暖,因此现在小区自备天然气锅炉供暖就是合理的,而合同约定市政供暖的几位业主正在打官司。
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
属市场调节价
在西安市内,还有一些地方没有被市政集中供暖覆盖,主要依靠小区自备天然气锅炉解决冬季采暖。那么,小区天然气锅炉供暖价格是怎样管理的?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西安市物价局规定,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供热单位依据陕西省物价局《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核算办法》核算上年度供热成本费用,拟定本年度供热价格方案(新建小区可参照区域内同类型、同规模供热单位的供热价格进行测算,拟定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居民小区及供热服务的基本情况;拟定的供热价格、每天供热时间及时段、收费方式等;上年度总用热量和热费收支情况、成本核算情况以及供热价格等。供热单位在向业主收费前,必须将供热价格方案在小区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供热单位与业主(用热人)双方就供热价格方案难以协商一致时,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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