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通报会上获悉,市城管执法总队通报了12起垃圾分类违法典型案例。
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混运被罚30000元
2019年9月28日,市城管执法总队国际港务区支队执法人员在灞河东路巡查时,发现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车辆的所有人为西安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随后,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被罚5000元
2020年7月30日,市城管执法总队浐灞生态区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恒大江湾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的问题。经核查,该小区生活垃圾由某物业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管理,该公司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法属实。
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对该物业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自觉履行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未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被罚5000元
2021年1月6日,有群众反映长安区常祥街某小区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保持收集容器整洁,出现污损。长安区城管执法大队直属三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小区,责令改正,并对该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西安某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调查询问。
经调查,该公司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保持收集容器整洁的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当事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并自行缴纳罚款,该案结案。
垃圾分类违法
两家餐饮店被罚200元
另外,纺西街华夏世纪广场A座3层1号、龙湖香醍小区、西航社区、中原汽配港等6家单位和小区的物业公司因垃圾分类违法各被罚款1000元。飞天路某餐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被、某肉夹馍店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各被罚款200元。某铁滨河家园小区,因存在车辆清运未密闭运输问题被罚500元。记者车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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