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安市2020年中招招生计划包括普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职业高中学校分区县招生计划,以及城六区及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生分学校生源计划,并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状况以及初中学校毕业生数量、跨市(区)分市招生计划等因素编制下达。整体来看,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020年,西安市城六区、西咸新区(原西安市辖区)146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1704人。其中:城六区、西咸新区(原西安市辖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22774人;五区二县、西咸新区(原西安市辖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20990人;城六区、西咸新区(原西安市辖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6720人;五区二县、西咸新区(原西安市辖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1220人。
统考成绩公布后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今年中招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其中,城六区统一组织实施,五区二县分区县组织实施。各开发区所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原所属行政区进行,开发区教育局参与组织。2020年西咸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由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按原行政区划组织实施。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随原所属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进行,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参与组织。
西安市2020年中考成绩公布时间为8月10日12点,考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xa.gov.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通知单由报名点向各考生发放。
城六区(即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11日8:00至13日18:00,五区二县(即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14日8:00至16日18:00。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上述时段内同时填报。全市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采取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考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xa.gov.cn)或西安市招生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222.91.162.190:7070)按流程填报志愿。
需要家长和考生特别注意的是,8月21日12:00,市教育局官网将公布第一批次录取结果。若填报志愿未被录取,考生一定要留意征集补录志愿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参加补录。8月25日12:00,市教育局官网将公布第二批次录取结果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8月26日8:00至18:00为第一次征集补录志愿时间,8月29日8:00至18:00为第二次征集补录志愿的时间。
城六区普通高中
志愿填报分两个批次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每个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不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可填报教职工所属大学附属中学志愿。
定向生志愿填报,按照西安市教育局有关政策进行。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选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剧毒时间年限限制,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具备定向生生源资格的考生可选报在该校有定向生源计划的高中学校为定向志愿。定向生志愿每生限报一所学校。
五区二县考生填报
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
五区二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或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考生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志愿的填报,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
尊重考生意愿
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在录取过程中,第二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后,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招生录取工作要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公办民办同步
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所有普通高中要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生源不足时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本市域内进行招生。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区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普通高中的国际课程班、特色班和特定班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具有跨市域招生资格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记者刘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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