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梁爽
张某吹嘘自己认识相关领导,可以通过“走关系”办理公租房,接连骗取他人财物供自己挥霍,终于身陷囹圄。10月31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这起案件。
2016年,王女士通过朋友认识了张某,随后两年里,两人偶尔在微信上相互留言点赞。2018年10月2日,王女士突然看到张某的朋友圈显示,他能办理许多小区的公租房,便跟张某联系咨询。
张某通过电话告知王女士其认识“房管局王哥”并以办理公租房为由,告知王女士办理公租房费用需3万元。信以为真的王女士当即给张某转账3万元。7天后,张某又以“房管局王哥”亲戚生病急需“借用”2万元为由,向王女士索要2万元,王女士再次给张某转账2万元。
随后的日子里,王女士多次联系张某询问公租房情况并索要2万元,张某先是以种种理由推脱,后失联。王女士随即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报案。8月15日,张某被西安铁路公安处西安站侦查员抓获,并移交公安雁塔分局。
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能办理公租房为由进行诈骗,受骗的并不是王女士一人。在2017年、2018年,张某相继以同样的手段诈骗王女士、罗先生等4人,共计27万余元。其中,张某甚至为了取得罗先生的信任,还带其去长安区某小区门口“实地考察”。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公租房是政府对一些没有住房且经济能力有限人群的一项优惠政策,从申请到分配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查程序严格。若申请公租房,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了解咨询,不要轻信传言和各种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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