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严文辉)5月14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执行一庭收到了沣东新城先锋村村民朱某、罗某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
2014年7月16日,被执行人张某无证驾车与另一被执行人朱某甲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将坐在朱某甲车上的董某撞伤致死。受害人董某的家属向长安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015年3月26日,长安区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同时赔偿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16万元;朱某甲与其法定代理人赔偿原告人各项损失近2万元。被告人张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该案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之后朱某甲主动履行义务,而张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一方向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张某在监狱服刑,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使案件陷入僵局。
直至2017年9月,长安区法院执行人员李彦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所在村开始拆迁安置,张某家也在搬迁之列。而此时张某正在监狱服刑,申请执行人朱某身患严重疾病,生命垂危。长安区法院执行人员李彦、许立等立即采取措施,冻结张某的银行账户,并积极给张某之兄张某甲做思想工作、释法析理,最后张某甲代自己的弟弟向原告人支付146663元,从而解决了原告人朱某的住院医疗费用问题。朱某及其家人心里紧绷的弦终于可以松一下,朱某积极配合医院治疗,病情渐渐好转。
今年4月,申请执行人要求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长安区法院执行一庭干警在庭长姚化鹏的带领下,将剩余案款执行完毕,并如数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申请执行人委托罗某向长安区法院执一庭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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