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延路三幢高层建筑上绚丽的灯光夜景
记者 谢伟 摄(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康乔娜)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加强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建设管理,规范夜景亮化建设程序,确保城市夜景亮化建设的工程质量和景观效果,西安市印发《城市夜景亮化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在已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夜景亮化建设方面,各区夜景亮化管理部门应依据夜景亮化规划和各自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夜景亮化建设计划。上报审批后,市建委原则上2周内完成当年夜景亮化建设计划的审批和下达;在当年9月份以前完成次年夜景亮化建设预计划的下达,各区夜景亮化管理部门根据该计划完成次年夜景亮化项目的设计、施工招标等工作。
计划下达后,夜景亮化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与城市建设相冲突或因不可抗拒等原因,无法实施确需调整的,城六区夜景亮化管理部门在当年9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市政局,市市政局审核后报送市建委,由市建委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
各区、开发区和市级相关单位在夜景亮化建设过程中,应建立各自夜景亮化管控平台,并及时接入全市夜景亮化管理中心体系,实现全市夜景亮化“一把闸刀”总管控,未按要求实施的项目不予验收。各开发区和市级单位城市夜景亮化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本建设程序执行。
在亮化模式上,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按照平时、周末和节日三种亮化模式运行和管理。平时模式:城市夜景亮化设施每周周日至周四开启运行,开启时间和路灯同步,关闭时间为每日22时。周末模式:城市夜景亮化设施每周周五、周六开启运行。开启时间和路灯同步,关闭时间为每日23时。节日模式:全市所有城市夜景亮化设施,每年“五一”“七一”“十一”“元旦”“春节”规定放假的前一天和放假期间开启运行。开启时间和路灯同步,关闭时间为每日24时(十月一日、除夕和元宵节晚上通宵运行),重大活动由市市政局另行通知。
市市政局定期对全市夜景亮化设施运行和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并在每年6月和12月进行两次评比,考核评比结果纳入年终市级目标考核。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市辖县城市夜景亮化建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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