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法模范颁奖 本报记者石喻涵
本报讯(首席记者石喻涵)在即将过去的2015年,有这样一批人,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引起了大家对某一个法制领域的特别关注,以自己不懈的坚持与执着的精神,推动着法治陕西的建设进程。昨天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副省长杜航伟,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等领导分别来到周至县云塔镇、西安碑林博物馆、西安市柏树林街道和陕煤化集团铜川矿业公司玉华煤矿,为陕西省十大普法模范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表示:“这次受到表彰的法治人物,都是立足基层、普法为民,在推动陕西省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诚信、保障社会秩序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此次评选活动由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司法厅联合主办,历时一个半月,从2015年10月16日开始,经历了公推初选、公示审定、宣传表彰等三个阶段。
陕西省“十大普法模范”:
坚持50多年,自掏腰包,拿出近12万元印刷出版物的西安市周至县终南镇寨子村农民吴振峰;
利用专长,主动为全县10条法治文化一条街和5个法治文化广场绘制120多幅法治漫画的岐山县司法局法治宣传股股长张天赐;
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渭南市青少年学生微电影创作活动组委会”,拍摄法治宣传微电影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负责人连玲;
在矿区关键场所设立法治宣传警示牌,在法治文化广场设立安全生产法治宣传长廊,并创新开展“民主法治矿区”创建活动的铜川矿业公司玉华煤矿党委书记田战强;
制定普法“8455工程”,要求每季度学一部法考一次试、每半年考核一次制度的黄龙县司法局局长雷玉苗;
多单位联合上街普法
本报讯(首席记者石喻涵)在雁塔区赛格广场,雁塔区司法局组织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几十家单位“摆摊设点”,由工作人员向往来的行人散发着印有自己领域的法律知识手册、宣传单。
与此同时,在长安法治文化广场,由长安区司法局组织的124法治宣传活动也如火如荼进行。记者在现场看到,现场醒目位置设立有宪法知识网络兑奖点,获奖者凭借兑奖短信即可兑换精美奖品,并在广场中心位置设立群众现场宪法知识答题点,群众可自行排队抽题回答,答对的群众亦可领取精美礼品一份,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
利用农民工返乡期间,给他们带去各类法律书籍和宣传单,充当他们的保护神的西乡县司法局局长魏宝强;
撰写30余篇普法执法规范化建设文章,解决涉法涉诉案件增多、缠访闹访频发等问题的紫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杜广军;
成立“陕西省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制定维权服务中心联席会议制度的省地税局办公室副调研员陈显信;
创建文物普法宣传基地,坚持每天发送文物法等各类法律法规达上千条的碑林区博物馆宣传办主任张红;
先后为全国各地约1800余法律专业人士讲授家事维权新思路与新举措的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瑾。
百名法律顾问“以案释法”
本报讯(首席记者石喻涵)100名社区法律顾问深入100个社区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这是今年碑林区“12·4”的特色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文艺汇演、设立宣传站点、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宪法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碑林区司法局为群众烹制了一份丰盛的“法治大餐”。
作为最引人注目的“以案释法”宣讲团,他们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等专业法律人士组成。他们在自己所服务的社区搭台,为社区居民解答在劳动保障、遗产继承、婚姻家庭、合同签订等诸多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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