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蓝天 通讯员 桂西 苏刚
曾经的他,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耕耘十年;如今的他,身披法袍,手持法槌,公正不阿,一心为民。三十载风雨,他从一名谆谆教导的人民教师变成一名公正廉明的人民法官;三十载春秋,他从一名风华正茂的青年教师变成一名老成持重的员额法官。他曾先后被评为全区基层法院“百名岗位能手”“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和“全市法院办案能手”,他就是藤县人民法院太平人民法庭庭长江春建。
对案件细节“斤斤计较”
1991年,19岁的江春建从师范学校毕业,成为大黎镇的一名小学教师。2001年5月,江春建成为藤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他先后在太平人民法庭、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及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工作期间,他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律知识,虚心求教。
2011年,江春建成为一名助理审判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后,江春建主审了一批大案要案,他以耐心、严谨、细致的态度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彰显一名人民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2017年,藤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广西首例跨省大规模非法倾倒垃圾案。被告人唐某孟利用租用的船只,从东莞市长安镇装载约400吨垃圾,到藤县藤州镇民生村登洲尾附近的江面倾倒,其间被执法人员控制。
该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而主办人就是江春建。在办理过程中,江春建认真翻阅案卷,做到对案件了然于心,做好庭审提纲,最终确保案件圆满审结,三名被告人领刑受罚,得到广大群众认可。江春建说:“刑事案件无小事,法官断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个细节都要‘斤斤计较’,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受历史的考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当事人胜败皆服
从2020年1月起,江春建担任太平人民法庭庭长,开始在之前接触较少的民事审判领域奋战。为了弥补法律知识的不足,江春建白天上班处理各类事务与纠纷,晚上“挑灯夜读”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作为庭里年轻干警的“领路人”,江春建时常对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说:“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看似纷繁琐碎,却件件贴近群众,事关民生。办案时,我们要秉持足够的耐心,化理为情,融情于法,方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2020年5月份,8名农民工来到太平法庭,向江春建求助。原来,他们三年前参与某村屯道路工程建设,被拖欠了近2万元工资。江春建认为,如果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可能会更高效快捷地化解纠纷,双方也不用对簿公堂。为此,江春建电话联系被告方,核实案件情况。在江春建的劝导下,被告方表示愿意分两期全部付清欠款。拿到第一期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感激地说:“我们追了三年未果,你们不到一个月就给我们处理好了。”
江春建在审理的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让当事人胜败皆服。2020年,太平人民法庭全年没有上访、申诉案件发生,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因工作业绩突出,在江春建办公桌的抽屉里,装着满满的荣誉证书,但江春建却说:“我最有成就感的时候,并不是荣获表彰的时候,而是当一个家庭因我的工作重归于好,当一个老人因为我的工作老有所依,当农民工兄弟因为我的工作能领到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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