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梧州 今日岑溪 今日苍梧 今日蒙山 今日藤县
地方网 > 广西 > 梧州市 > 今日藤县 > 正文

男子酒后打狗被咬伤 藤县法院审结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来源:西江都市报 2020-04-30 06:43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因拴在他人摩托车上的狗对其吠叫,喝酒后的男子梁某便对狗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梁某被咬伤,事后花费了3400多元医疗费。到底谁该为此事担责,梁某与狗的主人杨某争执不下。近日,藤县法院审结了该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1月19日凌晨,杨某到藤县藤州镇某粉店吃粉,便将饲养的狗拴在自己的摩托车上。随后,刚喝完酒的梁某来到该粉店旁,想开走自己停放在此处的摩托车。梁某靠近摩托车时,拴在杨某摩托车上的狗对梁某吠叫了一声,吓到梁某直往后退。当梁某再次靠近摩托车时,杨某的狗便冲出来吠叫,梁某遂对狗进行殴打。然而,在殴打过程中,梁某的右手食指被狗咬伤。

被咬后,梁某到医院进行治疗,用去医疗费3468.17元。事发的第二天,杨某支付了梁某医疗费3500元。事后,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梁某便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1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根据案件证据,依法确认被告杨某饲养的狗将原告梁某咬伤的事实。经核实,梁某因被狗咬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3968.17元。法院认为,杨某作为狗的主人,理应尽到管理责任,担负起防范义务,保证它不会对他人造成损害。由于杨某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导致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了梁某,故杨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梁某的损失。

同时,法院也指出,通过监控视频录像可知,事发当晚,杨某将饲养的狗拴在自己的摩托车上,梁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犬类动物自身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且行为存在不可预知性。但梁某不但没有加以防范,而且还走到狗前面,对狗实施殴打,导致被狗咬伤了右手食指,梁某具有重大过失,其行为是引起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可以减轻杨某的责任。根据当事人在上述过错的程度,法院酌情确定梁某自行承担60%责任,即2380.9元,杨某承担40%责任。由于杨某已支付3500元给梁某作为医疗费,因此,法院认定杨某的义务已履行完毕。

综合案情,藤县法院作出判决,依法驳回梁某的诉讼请求。

(王丽萍 祝裕旺)

新闻推荐

聚焦农业复工复产 抓好“粮袋子” 稳住“肉篮子” 广西多点发力促农业生产

据新华社南宁4月26日电(记者黄浩铭胡正航)4月的八桂大地,田间地头春耕忙。地处南疆的广西农业资源丰富,正大力推进早稻粮食生...

藤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藤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工程竣工公示2020-04-24 06:42
猜你喜欢:
评论:(男子酒后打狗被咬伤 藤县法院审结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