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9日至20日,藤县法院先后对50名经济确有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共计18万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申请人姚某伟的父母在12月20日的发放仪式上领到了司法救助款1万元。2015年2月,姚某伟被吴某健等人打成重伤,住院41天,花去医疗费8万余元。2016年3月,藤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健、吴某源有期徒刑三年、三年二个月。事后,姚某伟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健、吴某源等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6万余元。审理后,藤县法院依法判决吴某健、吴某源等三人连带赔偿22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藤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四查”等多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因被执行人吴某健、吴某源均在监狱服刑,无经济来源,他们名下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陷入了“执行不能”的局面。为了缓解姚某伟后续治疗所面临的困境,藤县法院执行干警曾两次到申请人家中进行释法解惑,并详细指导申请人办理司法救助申请。最终通过法院的“绿色通道”,申请人姚某伟拿到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款。
据了解,2017年以来,藤县法院执行局在加大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清理力度的同时,坚持开展困难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金发放力度,实现救助制度常态化、规范化。
(祝裕旺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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