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二人都是摆摊做小生意的,因为一件小事互不相让,直至大打出手,结果造成受伤者住院治疗,打人者赔了钱财失了自由。经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曾×拘役四个月。
曾×在藤县某菜市场旁边摆卖鹌鹑蛋,2011年6月26日,曾×像往常一样在此卖鹌鹑蛋,紧邻曾×摊位的叶×,也在此摆摊煮鹌鹑蛋卖。当天下雨,双方均撑起了雨伞。叶×的雨伞撑得较高,雨水滴到了曾×的锅里,曾×叫叶×把雨伞移开一点,叶×就叫曾×把摊位挪开一点,为此双方发生口角。随着争执的升级,曾×不仅推倒了叶×的锅,还用煮鹌鹑蛋的热水泼向叶×,造成了叶×轻伤。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指出,二人在一起摆摊做生意,不仅没有互相关照彼此理解,反而因为区区小事互不相让,甚至大动干戈,结果是一方受伤住院治疗,另一方因触犯刑律进了班房,双方皆得不偿失。
(刘彪孔繁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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