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枚 通讯员 李志祺)8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公布2020年度全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表扬激励名单及激励措施,梧州市“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社会反映好”两项工作获激励通报。
近年来,梧州市深入实施“质量强梧”战略,大力开展“产业兴市”“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市发展质态明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持续提高,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获得自治区“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督查激励通报。为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新模式,运用信用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取得突出成效。
据悉,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自治区在2021年度优先纳入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大数据监管等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试点范围,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自治区在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其行政区域内申报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给予重点培育和帮扶,在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中小微企业及“双创”企业标准化技术服务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选择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地区,优先推荐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组织质量技术专家重点指导和帮扶质量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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