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餐饮商家积极响应《反食品浪费法》,市民点餐适量,自觉打包
本报讯“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元……”随着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的公布与实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已然成为生效的法律条文,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法律颁布后,梧州市相关部门和饮食商家如何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杜绝食品浪费现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杨洋告诉记者,在有具体细化的标准和规定出来之前,该局会结合日常的食品安全检查,对商家进行监督,对于浪费食物的商家进行敦促改正。同时,也会倡议餐饮商家做台牌、海报等宣传提示,做好点餐提醒,倡议商家推出不同规格的菜,同时建议分餐制,鼓励打包等。
5月8日中午,记者在江滨国际大酒店的各餐厅门口看到,各餐厅门口LED上播放着《反食品浪费法》的一些重点条例。该酒店餐饮部中餐厅经理姚志成说,在法律颁布伊始,酒店就将法律的重点列出来,并且也对员工进行了《反食品浪费法》的宣讲。
姚志成说,该酒店一向都提倡节约粮食,每张桌面上也都摆放着“节约粮食”的台牌,以提醒消费者。在菜的分量方面,已设置有半份和一份的分量,满足不同就餐人数需求。在客人点菜时,如果客人点多了,服务员会善意提醒消费者。
在江滨国际大酒店中餐厅,记者观察到,大多数的饭桌上没有出现满摆菜肴的浪费现象。当日晚上,记者在该酒店的自助餐厅看到,食客在自取食物时都比较克制,没有出现大分量取食的行为,食客基本上等盘子清空后再去添加新的食物。
当晚,记者在花样宴荟新兴三路店看到,店里食客点的菜量也刚好适合。三个人一桌的,桌上就摆了三菜一汤,五个人一桌的,普遍是四菜一汤。对于吃不完的菜,客人也会自觉打包走。该店楼面经理伍铭明告诉记者,现在消费者的观念已经有所改变,以前宴请亲朋好友吃饭,总是求菜品多,现在则是点得刚好适合。以前宴会十人桌的餐价大概是800元左右,现在600元也够吃了,主要是在菜式的种类上减少。
伍铭明还表示,在《反食品浪费法》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后厨的培训,做到不浪费新鲜食材;同时,继续每个月都会对点菜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给食客更合理的点菜指导。
市正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韦云飞表示,《反食品浪费法》的出台,将日常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则。对于一项新的规则,它的执行会是一个摸索和循序渐进的过程。而相关部门在餐饮经营场所张贴包含举报方式的宣传标语,既可以提醒民众传承美德,也抑制经营者的违法苗头。
(记者何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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