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在国内其他很多城市,对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大体如下: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为什么梧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支持住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呢?希望公积金中心把开通“商转公”业务提上日程,回应广大群众的诉求。
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发言人回复:广西区内只有少数资金宽裕的城市开展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规则,首先需确保缴存人正常提取公积金。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首先确保以刚性需求购房的客户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2021年2月28日,梧州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高达109.49%,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暂时无法开展“商转公”业务,待个贷率下降至90%以下时,会适时考虑开展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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