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我家里老人前段时间因脑梗中风住院,现在出院了,但每周都要去医院购买脑梗的相关药物继续治疗,每个月花费1000多元药费。想咨询一下,我家老人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慢性病吗?或者能否办理大病医保报销?如果符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保障局网络发言人回复:
一、关于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问题
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设置有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根据您的描述初步判断,与您家里老人的病情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为“脑血管病后遗症期”。由于您提供的病情资料有限,因此目前难以准确判断是否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的申请条件。建议您携带家人的申请资料到选定的梧州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申请手续,市医保中心将按规定对您家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认定。具体申请材料如下: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梧州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表》,原件1份;近两年病历资料(可提供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有确诊意义的检查资料(头颅CT或头颅MRI检查报告,发病时和治疗后复查报告各一份),复印件各一份。
二、关于大病保险报销问题
梧州市已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职工医保大病补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职工医保大病补助制度对参保人当年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职工医保、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后,由个人负担的医保范围内费用(不含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大病补助费用报销起付线的部分进行再次报销。2021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为8000元/年,职工医保大病补助报销起付线为12000元/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职工医保大病补助待遇均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直接结算,参保人不需再另行办理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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