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郑钰榆) 1月14日,记者从梧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梧州市1月13日至16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持续高位,极有可能发生轻度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因预报数据已达到启动市级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条件,梧州市于1月13日0时启动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1月13日起,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等积极落实Ⅲ级响应措施,并根据自己的职责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万秀区政府、长洲区政府等加强了所辖区域洒水降尘工作,保持路面湿润。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则通过视频网巡市区大货车行驶区域,如舜帝大道、苍海大道、西堤路延长线等,严查泥头车撒漏情况。与此同时,其他相关部门通过加强烟花爆竹管控、施工扬尘管控、机动车污染防控等措施,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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