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梧州市加大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推进力度,通过探索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打造新亮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和根本。梧州市坚持党总揽全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四个协调小组,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书记在现场”工作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格局。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2019年梧州市顺利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持续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做到“应放尽放”,及时优化缩减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继续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模式,在全区首推投资项目承诺制直接落地,园区内非房地产类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边建设边审批”。
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梧州市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立法计划,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坚持“开门立法”,积极畅通政府立法参与渠道,建立立法计划制定联动机制,立法建议项目公开向社会公众、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征集,并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及有关单位论证评审,同时立法项目草案也一律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严格落实立法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制度。
科学民主决策有效落实。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规范决策行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端和关键环节。梧州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构建梧州特色“一核四库”新型智库体系,整合专家资源,把决策咨询委员会建设成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思想库”“智囊团”。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创新法律顾问服务方式,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健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之意。梧州市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及稳妥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和自然资源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各行政执法机构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稳中推进。借助“互联网+调解”平台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探索构建省际边界矛盾纠纷机制,夯实粤桂边界矛盾纠纷合作共建基础,打造36个个人调解工作品牌。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据统计,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0件,审结181件。
(卢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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