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万秀区夏郢镇竹坡村的陈某与苏某因竹林地的权属引发争议,申请夏郢司法所前往调解。
据悉,陈某与苏某是堂兄弟关系,双方争议的竹林位于共同祖屋的后方。双方对房屋的分配无异议,但对于竹林的分配,陈某认为应从屋脊往后分为一人一半,苏某则认为竹林属于其一人所有。苏某称自己管理了竹林20多年,也就自己数次聘请他人砍伐竹子的情况提供了证据证明。双方对此争论不休。
司法所调解员经过实地走访,并结合相关证据、法律依据等,确定竹林应属苏某户所有。但考虑到双方为堂兄弟关系,调解员从情理的角度出发,建议苏某留出1.5米的竹林地给陈某作为出入通道。最终,双方同意上述调解方案,并当即用标记划清界址,签订书面协议。至此,一起竹林地权属纠纷得以调结。
(万秀区司法局夏郢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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