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元冬通讯员莫杰光) 近日,市民苏女士搭乘38路公共汽车时,由于没听见刷卡设备的声音而多刷了一次卡。然而,她向梧州公交公司讲明情况后,要求退还多收的2元车费,却未果。苏女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后,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当时,苏女士上车后使用公交磁卡刷卡付费,由于车厢嘈杂,苏女士听不到刷卡成功的提示音,于是就再刷了一次卡。结果,苏女士共刷卡成功2次,实际共付费4元。
很快,苏女士发现多刷了一次卡,多付了2元车费。之后,她及时向公交公司进行了说明,并要求公司退还多付的2元。然而,公交公司认为,多刷卡和多付费是消费者自己的主观行为,并不是公司要求,消费者应当自负责任,而且根据规定,公司对消费者自行多付的费用均不予以退还。
协商无果之下,苏女士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澜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诉。经过调解,苏女士最终得回了公交公司多收的2元车费。
文澜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认为,消费者在误以为第一次付费没成功的情况下,担心乘坐“霸王车”而再次付费,体现出消费者诚信消费的态度。公交公司在调解中也认识到,诚信乘车之风应值得褒扬,公交公司退还多余款项,正是对苏女士诚信态度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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