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夏艳 侯桂芳) 为减轻直管公房非住宅承租户生产经营压力,日前,市住建局印发通知,对承租市本级直管公房非住宅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租金减免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梧州市很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陷入经营困境。为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市住建局于4月21日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直管公房非住宅租金减免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承租市本级直管公房非住宅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其中, 2月、3月的租金免收,4月至6月的租金减半。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承租市本级直管公房非住宅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向该中心提交减免租金申请,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减免租金。目前已进入4月,对于可享受2月、3月免租政策的承租户,若其租金未缴纳,可在应付租金中直接减免;若租金已缴纳,可在下期应付租金中抵扣。
据了解,市本级直管公房零散分布于梧州市四方井后路、大同路等。目前,全市非住宅部分共有139户承租户,减免政策实施后,减免金额约7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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