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本人想咨询一下,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4%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那么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补充医疗保险时是否需要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梧州市税务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免税项目,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计提的补充医疗保险,在计提环节量化到个人名下的,在计提环节并入工资薪金征税;对不能量化到个人名下的,在报销环节并入工资薪金征税。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12366进行涉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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