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素雅)日前,梧州市卫健委和梧州市教育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市直幼儿园做好幼儿园0~6岁儿童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及市的相关文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向幼儿园提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而儿童家长和幼儿园要知情同意,原则上实行先签约后服务、不签约不服务的政策。
目前,梧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幼儿园提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儿童家长分别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幼儿园统一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则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幼儿园协商确定。
据了解,梧州市在幼儿园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基层医疗机构已提供了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但未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应尽快补办签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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