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实习生 邱宜 通讯员 陈雄文)4月24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发出了梧州市第一块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牌。
据了解,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全区正式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根据有关规定,在4月15日之前已经购买、符合旧国标,且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4月15日至6月15日有两个月的延长注册登记时限。在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前,已经上牌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继续上路行驶,待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明确过渡期及如何过渡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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