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到时驾驶电动车是否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国家工信委在2018年5月17日公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将在2019年4月15号正式实施。
届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受理按照旧国标核定的目录车型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对符合新国标并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核发新式电动自行车牌证,驾驶此类车辆上路行驶,是不需要考取驾驶证的。
对于不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的“超标车”,车型在机动车公告范围内的,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规定办理登记业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型不在机动车公告范围内的,不得上路行驶。
根据“新国标”的要求,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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