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梧州东出口收费站何时撤销?其收费属于合法正常的公路收费经营行为吗?
交通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的设立符合国家规定,321国道梧州至封开一级公路改建项目于1994年立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同意以中外合作建设模式筹资建设。1995年经梧州市计划委员会同意,由广西梧州恒通发展有限公司与香港新世界基建有限公司合作组建公司建设并经营管理梧州至封开(省界)一级公路及其配套设施。1997年3月,广西梧州恒通发展公司与香港新世界基建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梧州新梧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梧公司),新梧公路公司以项目总承包方式投资1.8亿元人民币完成项目建设。1995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国道321线梧封一级公路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桂政办函〔1995〕332号),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依法获得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许可。
1997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延长国道321线梧封一级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办函〔1997〕133号)和《关于同意延长国道321梧封一级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的批复》(桂政办函〔1998〕295号),明确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为普通收费公路项目,经营期限25年,即自1997年3月18日起至2022年3月17日止。此外,根据2015年1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和保留一级公路、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公告》,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列为广西保留一级公路收费站点。
综上所述,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的设立符合国家规定,且目前收费期限未满,其收费属于合法正常的公路收费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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