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当初我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女儿今年20岁了,我有条件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吗?现在还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卫生计生委网络发言人答复: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的家庭,继续享受相关政策。
群众在办理时可凭独生子女证明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明其身份。网友没有具体描述夫妻双方的户口性质及年龄,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享受相关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网友可登录梧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对照各项奖励扶助的资格确认条件。(网址:http://wsj.wuzhou.gov.cn/info.php?ID=181420)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1月1日零时前生育,符合原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可以通过扫描“广西生育服务证网上办理平台”二维码(附后),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申请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3张;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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