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容易滋生各种压力,人们需要合理调节自己的情绪。但是,一名男青年竟然选择通过损毁他人财物的方式来发泄情绪。最终,他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2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吴夏斌为发泄情绪,用打火机将停放在梧州市万秀区蝶山一路梧州市妇幼医院对出人行道的摩托车点燃,导致停放在该处的一辆摩托车被烧毁,另一辆摩托车的一侧车身被火烧至严重变形。其中,被烧毁的摩托车为被害人廖某所有,损失价值人民币554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夏斌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吴夏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万秀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吴夏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罗豪 韦钊丽 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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