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我于去年12月3日办理了养老保险,同时转入医疗保险,网上查询显示,去年12月21日养老保险已从深圳转入梧州,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至今未转入。请问养老保险和医保为何不是同时转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根据现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群众办事指南》规定的工作流程,参保人员在梧州市按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我局提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我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向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同意并复函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待我局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复函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转移手续。
由于没有网友的具体信息,如你申请办理的业务已超过规定时间,可电话咨询或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查明原因。
办理地点和业务电话:梧州市新兴三路63号劳动保障大厦4楼11号窗,电话:0774-602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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