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韵 通讯员 梁菁)日前,市政府办印发《梧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方案》,梧州市各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加强禁燃禁售区域烟花爆生产、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执法监管,严查严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行为。
按照市政府去年印发的有关通告,梧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万秀区东至云龙桥与紫竹大桥连线,西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环路);长洲区东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西至玫瑰湖公园西侧(三龙东一路)延至竹湾路以西500米连线及机场路,南至浔江外江南岸,北至龙腾路与舜帝大道连线(外环路);龙圩区东至苍海湖西岸延至浔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对出,南至高铁沿线,北至浔江外江南岸。
同时,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者,由公安部门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经营者,由安监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下一步,市公安、环保部门将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治大气污染工作,多渠道广泛宣传,倡导“绿色过节”理念,提升市民对“禁燃禁售”的知晓率、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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