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旻泰 通讯员 岑秋霞)现年40岁的男子许某曾于2011年11月至2015年期间,多次在河北、山西等地实施盗窃,并先后3次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刑罚。许某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因再次涉嫌犯盗窃罪被逮捕。经长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长洲区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8年9月7日,许某徘徊在长洲区某中学附近的公交车站站台,趁下雨等车人多拥挤之机,以自身携带的手提包为掩护,多次锁定目标打算实施盗窃。最终,其将受害人刘某放置在裤袋内的一台华为手机成功盗走。次日,公安民警在某酒店将许某抓获,并从酒店查获许某盗得的手机一部。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021元。
长洲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许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许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依法给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许某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肖旻泰通讯员孙小龙)过去几天,南下的冷空气由强变弱,虽气温略有上升但暖湿气流活跃,冷暖空气交汇之下,梧州上空阴雨...
梧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梧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