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私人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情况少了,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率提高了,这是2019年1月1日梧州市全面实施道路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后的新变化。
为加强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运用价格杠杆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效率,进一步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梧州市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道路路内停车收费管理,管理工作由梧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负责实施,两轮车暂不收费。
据城投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停车收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城投公司安排了约100名道路收费员,在各收费路段站岗收费。路内停车实行收费管理首日,冬湖路、新兴珠宝路、梅西生活广场周边路段的路内停车泊位使用率较高。
当天,记者在冬湖路、新兴珠宝路走访了解收费情况。下午3时许,新兴珠宝路梧桐新苑小区对出路段的停车泊位已经基本停满车辆。收费员莫女士正在路面巡逻。此时,一辆白色小车驶近,驾驶员找到一个空余的停车泊位后进入并停放好车辆。随后,莫女士走上前向小车驾驶员简要解释了停车收费的流程:“驾驶员您好,今天是1月1日,全市开始实施道路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您停车后,我会开出一张停车收费单,您回来取车时可以用手机扫收费单上的二维码支付停车费用。”
莫女士告诉记者,不少驾驶员对交费方式及停车收费时段等情况不清楚,多名驾驶员对停车收费标准、停车交费流程进行了咨询。对此,莫女士逐一进行了解释,她的工作也得到了驾驶员们的理解。截至1月1日下午3时,在莫女士负责路面收费工作的路段内,驾驶员们都在取车离开前支付了停车费用。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全面实施道路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后,私人占用停车泊位、两轮车占用小车车位等现象得到进一步改善,更多的道路停车泊位流转起来,停车泊位的使用率也得到提高。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占用路内停车泊位的行为依法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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